符合畢業或延長學習時間條件者,可申請畢業或延長學習時間,以改變學籍。
申請延長學習時間1.5學年的研究生,應在學籍變更系統中選擇“延長學習時間(> 3次)”,達到本次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後的最長學習年限(博士八學年,碩士五學年)者,可申請延長學習時間。以上兩種情況申請延長學習時間的研究生,須在學籍變更申請表備註欄抄錄承諾:“本人鄭重承諾於2022年6月30日前畢業或完成本人課程,否則將被學校辭退,本人對該結果無異議。“申請人簽名並寫下簽名日期。承諾不抄,研究生院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