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周歲35周歲以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有良好的品行。
5.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