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辦臨時身份證。
第二,可以憑戶籍證明參加入學考試。
臨時身份證的流程如下:
1.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提交戶口簿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黑白照片(照片尺寸標準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繳納證件工本費65438元+00。16周歲以下公民由監護人申請。
2.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提交縣(市)公安局或有設區的公安局審核發放,並負責制證。
3.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3日內向申請人出具證明。
4.已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應當在領取時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補充:
以上流程完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務辦公會議通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描述。
如果我自己去派出所,沒有照片可以當場拍照,或者可以不拿戶口本。警察局有辦法核實妳的身份。
發達市縣有壹個集中的窗口單位叫行政審批中心,在公安戶籍窗口辦理審批發證手續;
臨時身份證的制證單位是公安大隊。最後我們去大隊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