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方法、組織管理等由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所有復試工作壹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早期的研究生復試只是壹種形式,但從2006年開始,研究生復試的權重有所增加,有的招生單位甚至將復試的權重提高到50%,要求考生有真才實學和更高的適應能力。
初試結果將於2月後公布。考生可關註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官網、所報院校研究生實時動態,第壹時間查詢考研成績。
3月份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將陸續公布,4月份將進入研究生復試調劑的密集期,部分院校的時間會有所提前或延後。
研究生復試是指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報考院校在學習入學考試(初試)後組織的第二次考試,壹般分為筆試和面試。
120%的差額比例,意味著在錄取人數的基礎上,會有更多的人參加復試,然後進行名額選拔。65438+壹次考試人數的0.20%。比如有10人報名,那麽就有12人進入復試;或者妳錄取21人,就讓25人參加復試,然後在25人中選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