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可以評,可以考。壹般來說,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員,可以不參加全國統考,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取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得到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移交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
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資格,想取得職稱,需要參加全國統考。所以職稱是可以評的,可以考的,評的效果是對等的,全國通用。
壹般來說,通過評審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比通過考試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更容易被社會認可和接受。因為評職稱的人是有資格有經驗的;而通過考試取得職稱證書的人,缺乏資歷和經驗。當今社會,在能力比學歷重要,水平比文憑重要的認識下,越來越多的人積極評價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