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為語文、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外語(包括聽力),為考生必修科目;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各科300分,其他各科150分,合計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