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學、納米科學與技術、材料加工工程和數字材料成型專業;
報考學歷學位的考生,總分357分(含357分),單科線在(50 50 80 80)以上者,可選擇參加學歷學位和專業學位復試。直接要求參加專業學位復試的,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為專業學位復試考生。如果學歷學位復試不成功的考生轉專業學位,只能在專業學位復試後,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報考學歷學位的考生總分在353~356之間,單科線(50 50 80 80)者可選擇參加專業學位復試。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優先錄取。
材料工程專業:
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總分300分,單科(50 50 80 80)可參加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