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保證勞動者本人及其贍養人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最低工資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的形式。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職員工。
法律依據:《深圳市職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條。本條例所稱標準工資,是指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正常工作應得的報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項:
(1)壹個月以上支付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金、半年獎金、年終獎金、年底雙薪、季度、半年度、年度結算的業務提成等;
(2)沒有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壹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標準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