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生畢業後按照專業對口、按需補充、面向基層、保證重點、兼顧個人意願的原則分配到部隊工作。在首次評定軍銜、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專業技術等級、分配住房等方面,待遇與同期軍校畢業生相同。獲得學士學位的本科生,任命為副連隊軍官,授予中尉軍銜;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授予上尉軍銜。在部隊工作期間,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的有關規定。
服役期間享受軍人公寓,住房補貼從進大學之日起計算,每月按月基本工資的40.94%劃入個人賬戶,退役時發放給個人;同時可以享受每年的探親假(約1個月)和各種法定節假日,軍屬優待,標準夥食,服裝,免費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