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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藥房實習期間上交畢業證或押金是否違法?

不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扣押勞動者的證明並要求提供擔保,或者在藥店實習期間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或者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或者上交畢業證或者押金,均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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