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圳大學是改革開放後全國首批新設法學專業的綜合性大學。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系是1983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幫助下成立的,1997轉制為法學院。
3.深圳大學法學院依托並發揮其在深圳經濟特區和毗鄰港澳的獨特優勢,現已發展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的集科研、教學、咨詢為壹體的研究型教學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