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的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年齡規定執行。
二、市及以下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的年齡條件,壹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崗位的,壹般不超過35周歲。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機構壹線幹警年齡壹般不超過30周歲,新進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監獄醫生、心理矯治等特殊崗位人員年齡壹般不超過35周歲。
三、報考公安特警人員的年齡壹般不超過25周歲。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也要對考生的身體素質進行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崗位的人民警察,需要對考生進行體能測評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以上是所有關於警察公務員年齡限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