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從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費用,應當在其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規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時,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報送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資料,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納稅人應當對所報送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撫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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