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有選擇導師的權利,可以根據自己的研究方向、興趣和導師的研究成果進行學習。這種情況下,學生可以主動聯系感興趣的導師,達成協議,然後雙方自願選擇合作。學校會將學生的研究方向和導師的專業領域進行匹配。學校通常會考慮導師的工作和學生的需求,盡可能合理分配。學生入學後可以根據分配結果與導師溝通,確定是否可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