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定向學習,培養全日制研究生。被錄取為研究生後,用人單位推薦的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考生,學習期間不轉移工資關系,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
即在職人員、用人單位、培訓學校在考上研究生時簽訂三方協議,保證在職人員畢業後不脫離原單位關系,回到工作崗位。這類考生不脫離單位,所以編制不受影響。畢業後會根據學歷支付相應的工資。
二是民間組織送自己離崗讀全日制研究生。這種不是用人單位簽的,是培訓學校簽的,還是我自己簽的?三方協議?,不是以組織的名義,屬於?吃空餉?整治內容,職工應脫離原單位,停發工資,核銷編制。畢業後再就業按新研究生對待。考核前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壹般來說,在職人員只能去讀在職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要離職,所有檔案壹起轉到學校。文件不太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