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法官檢察官助理實行分級管理,共9級,其中1至3級為高級法官檢察官助理,4至6級為中級法官檢察官助理,7至9級為初級法官檢察官助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指定為具有本科學歷的九級法官助理檢察官;碩士指定為8級法官、檢察官助理;擁有博士學位的人被指定為7級法官和檢察官的助理。
合同法官和檢察官的助理是逐級晉升的。初級法官助理檢察官每兩年晉升壹級,中級法官助理檢察官每三年晉升壹級,高級法官助理檢察官每四年晉升壹級。從七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晉升到六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必須通過晉升考試,在80%的名額內擇優晉升。從四級法官助理到檢察官助理再到三級法官檢察官助理的晉升,需要通過晉升考試,在50%的比例限制內擇優晉升。連續三年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的,晉升期限可適當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