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授:如果面試官是教授級的老師,可以叫他“教授”或“導師”。
2.姓名+頭銜:如果不確定面試官的頭銜,可以稱之為“姓名+頭銜”,如“李老師”、“王教授”等。
3.老師:如果不確定面試者的職稱和姓名,可以稱之為“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