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直轄市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五條納稅人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教育(專科、本科、碩士、博士教育)。年滿3周歲,進入小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適用本條第壹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