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分批進行,總體安排原則上在3月26日至4月2日完成。4月15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具體時間和要求見各招生院校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1)3月21日前,發布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操作手冊。
(2)3月23日前,復試工作人員和考生開始測試,模擬遠程復試場景,調試相關設備,熟悉相關流程。
(3)4月2日前,招生院校組織第壹批考生進行復試。
(4)4月2日至4月15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安排調劑考生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