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學生由學校統壹安排。原則上,學生不允許住在校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走讀:
1.因身體條件或健康狀況不適合住學生公寓。
2.家庭住址離學校近的。
3.研究生在校園租房。
日間研究的程序:
1.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班主任)初審後,向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發放登記表和走讀協議書。
2.學生及其家長填寫走讀申請登記表,由輔導員(班主任)簽字並審核(因身體原因申請走讀須經縣級以上醫院核實)後,報院(系)主管領導。
3.學院(系)主管領導審批後,由學生處主任匯總學院(系)走讀生申請登記表,報學校公寓管理部審批。
4.學院(系)與學生及其家長簽訂走讀協議,然後將走讀申請登記表和走讀協議交學生處審核簽字備案。
5.學生憑《走讀學校申請登記表》和《走讀學校協議》辦理退宿和退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