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可通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考生須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位的人。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兩年(畢業至錄取當年9月1)及以上,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並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的具體要求,以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按同等學歷本科畢業生身份對待。
法律碩士註冊註意事項
1.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兩個正在嘗試設立法律碩士學位的院校。
2.根據招生單位的規定選擇任意壹門外語進行考試。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提供真實材料。
4.填寫登記表時,相應項目應與登記的機讀卡壹致。兩者如有不符,以機讀卡為準,因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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