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務員考試中,往往上百人競爭壹個職位。作為選拔國家公務員的考核,僅僅靠成績是絕對不夠的。了解體制內規則的家長都知道,公務員考試需要經過嚴格的政審,不僅要查學生本人的記錄,還要查學生直系親屬的犯罪記錄,可見其嚴謹性。
即將從浙大畢業的研究生何,做好了壹件事,卻沒有做好另壹件事。他以第壹名的成績順利考上公務員,名單公示,卻被舉報辱華。考試第壹名作廢,網友卻叫好。
浙大研究生“辱華言論”被公布,難怪第壹名作廢。
辱華,即使在日常生活中,都是不能輕易放過的罪過,更何況是誰鐵了心要考公務員?公務員作為國家公職人員,被賦予了壹定的權利。
其目的是使公務員更好地為社會和人民服務。不僅現在,公務員內部有完整的晉升秩序,權力越來越大,誘惑越來越大。如果公務員不能保持頭腦清醒,給別人開綠燈,收受賄賂,不僅會給公職人員抹黑,還會影響整個制度中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