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本人提出保留學籍/入學資格的申請(如為申請人,需出示授權委托書及申請人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理由的相關證明;
3.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同意並簽字(無法郵寄可使用傳真);
4.學生到系教務處辦理成績認定手續,領取成績單(新生不需要辦理此手續);
5.老學生攜帶1-5材料;新生攜帶1-4處理的材料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保留學籍申請表,辦理審批手續;
6.申請表填寫完畢後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教務處打印保留學籍證明,並開具離校手續單;
7.學生憑保留學籍證明和離校手續單到各行政部門辦理離校手續;
8.學生將填好的離校手續表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組;
9.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審核《保留學籍/入學資格申請表》、《家長同意書》、《保留學籍/入學資格申請表》、《離校手續表》,然後在青果系統和薛鑫在線進行相關變更;
10.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