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年山東公務員為例。
(壹)具有中國國籍;
(2) 18周歲35周歲以下(1981至1999年3月23日期間出生),201976的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⑸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壹次;
(八)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