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復試初試成績
1.本校各學科、各專業(含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壹名誌願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按教育部指定的B類地區成績執行;調整考生初試成績參加復試的要求不得低於教育部指定的B類地區分數線。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結合招生計劃和學生實際情況,提高各學科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2.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進入復試的誌願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參照教育部指定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執行。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是對誌願考生初試成績進入復試和接受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總分和單科按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分數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