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直接招收軍官的全稱是“直接選拔招收軍官”,是《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現役軍官選拔補充暫行規定》及相關文件正式實施後,最新明確的補充軍官選拔來源之壹。新規實施後,軍官的補充來源主要有三種:選拔招聘成長軍官、直接選拔招聘、招聘地方專業人員。在界定各自的功能定位和遴選程序時,明確指出,對於上述三個主渠道,應相應界定軍訓成果、高校和學科“雙壹流”建設等剛性要求。目的是適當提高軍官入職門檻。新條例明確,軍官職業生涯起點壹般從少尉軍銜開始。本科畢業的授予少尉軍銜,直接選拔錄用的按照取得的學歷學位授予相應軍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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