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畢業後取得中學壹級教師資格,從事中學壹級教師工作兩年多。
2.碩士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學壹級教師資格,從事中學壹級教師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學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十余年,取得中學壹級教師資格,從事中學壹級教師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12年以上(初中教師),取得中學教師資格,從事中學教師工作5年以上。
5.參加工作後,取得本專業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同等學歷,並從事上述相應年限教學工作,取得中學教師崗位,取得在崗學歷合格後,從事中學教師工作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