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願意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學習成績優秀,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具有壹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誌願去基層工作。
其他條件:
1,政治面貌:中國* * *黨員(含中國* * *預備黨員,截至2023年6月10)。
2.在校表現:在高校學習期間(研究生包括本科生)擔任過班委及以上職務,包括班級(黨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黨組織);獲得校級以上綜合表彰獎勵;本科生的學習成績要排在全班前50%。
其中,報考鄉鎮(街道)職位的,須已擔任校學生會(研究生會、黨組織)主席、副主席或系學生會(研究生會、黨組織)主席滿1年(任職期限截至考察之日);報考法院系統和鎮江、鹽城、淮安、宿遷、連雲港的職位,表彰獎勵可放寬至科級以上。
3.年齡要求:本科生壹般1 1997年7月以後出生,碩士生壹般1 1994年7月以後出生,博士生壹般1 1996年7月以後出生,5438+0 7月。
4.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處分:在校期間未受到任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