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需要進行征兵。每年65438+2月31之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征集服現役,征集工作由2013改為每年夏季9月30日。
每壹個健康的男性公民在18歲時必須進行體檢,並會收到體檢通知(仍在學校就讀的男同學除外,但可自願報名)。體檢、政審合格後,方可應征入伍。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
祖籍(籍貫)為臺灣省省男性公民。即使在大陸出生生活,到18歲仍會收到兵役通知書,到臺灣省省服兵役,服役後返回大陸。
當兵的好處
養成素質過硬的強健體魄。火熱軍營中的隊列、體能、戰術等科目,是力與美的完美體現,是爆發力與耐力的有機結合。在部隊嚴格訓練,可以養成陽剛的氣質,反應敏捷,體形矯健,肌肉發達。
結識了壹群感情深厚的親密戰友。軍隊是壹個大家庭,戰友來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從素不相識到同吃壹鍋飯,同住壹個房間,站在同壹個崗位,這幾年來,他們壹起奮鬥,壹起生活,同甘共苦,培養了兄弟般的深厚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