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介紹對象
省內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為往屆畢業生(部分崗位應為雙壹流建設高校及學科畢業生)。
(2)資格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符合崗位任職條件,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能力;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本科學歷30周歲以下,2月1992日及以後出生;碩士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1日及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以此類推)。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的;涇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壹直在涇縣非公企業、社會團體專職工作的人員;軍人;被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違反考試紀律,處於暫停期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期限屆滿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依法不得參加考試或者被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