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科考試科目:
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錄取類別為文史類、法學類、教育類、藝術類。
2、理科考試科目:
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錄取類別為理工科、經濟管理類、農學類、醫學類。
3、藝術、體育:
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招生機構可組織專業加試,並在報名開始前完成。通過專業加試的考生可以填報相應的院校和專業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