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工作要求:
(壹)試點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選擇本省開展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的地區和學校,及時了解情況,加強指導和檢查,定期進行評估。需要與我公司委托的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課題組密切合作,做好相關研究工作。
(二)試點地區和學校要將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納入學校課程計劃,從運作模式、內容設計、活動流程、條件保障、責任主體、風險分析與應對措施、活動總結與評價等方面精心規劃。,制定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總結經驗。
(三)要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宣傳研學旅行活動的意義,逐步引導公眾轉變教育觀念,動員各方面力量支持研學旅行活動,及時收集研學旅行活動開展情況,宣傳介紹試點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做好示範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