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心城市不等於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特區,而是在級別上等同於其他地級市,但領導體制與其他地級市不同,即副中心城市的市委領導由省委、省政府兼任。副中心城市的主要目的是解決省級中心城市發展過程中輻射的終端衰減和城市管理成本上升影響經濟增長速度和民生改善進程的問題,需要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城市,即副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