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果以“分級”的形式呈現。按照“學科總體水平得分”的排名百分位數,排名前70%的學科分9個等級公布:前2%(或前2名)為A+,2% ~ 5%為A(不含2%,下同),5% ~ 10%為A-。
全國高校學科評估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按照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對具有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資格的壹級學科進行總體水平評估(以下簡稱“學位評估”)。“學術學位評定”側重於學術學位,而專業學位水平評定是“學術學位評定”的專業學位部分。並根據評價結果進行聚類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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