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向招錄機關提供所需材料以及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證明材料。學歷相關事宜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年齡18至35周歲,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18至40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專及以上學歷;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