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醫師法》頒布前,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並轉正,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但未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可以憑《醫師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醫學、 所在的預防、保健機構從事醫師業務五年以上,或者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執業醫師工作滿五年。
七、七年制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臨床碩士研究生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壹年的生產實踐和壹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可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公共衛生預防醫學專業的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有壹年以上臨床實踐培訓或公共衛生實踐經歷,可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