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差異復測。差額比例壹般不低於120%,各專業(方向)具體差額比例由招生單位確定。招生單位在復試錄取規則中應明確專業招生人數、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名單經研究生院批準後,提前在招生單位網站公示。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以下簡稱“重點計劃”)復試考生要求為:外語不低於30分,不低於國家對普通計劃考生要求的分數,總分不低於251分。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以下簡稱“士兵計劃”)復試考生要求為:外語不低於30分,不低於國家對普通計劃考生要求的分數,總分不低於251分。考生按初試轉換分數排序(考生初試轉換分數=考生總分/專業國家線×100),確定差額復試名單。“士兵計劃”復試考生由研招辦通知,復試在相應學院進行。
(4)我校所有專業不予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