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就業單位落實在本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送接手續,普通高校在送期間招收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所需材料
1,畢業證;
2.就業登記卡;
3.戶籍卡或集體戶口卡(如何獲取,請參考:青島市人才引進落戶指南)或戶口本、身份證;
4.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或單位接收落戶證明、人才集體戶接收落戶證明;
5、落戶集體戶的,須提供在青島無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
6.辦理1個人近期1寸標準照片,彩色白底。
*單位落戶證明和人才集體戶證明的問題可以咨詢青島戶籍無憂公司。
處理時間限制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應當當場辦理;
在審核戶籍事項時,發現需要進壹步核實確認相關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搬運地點
定居在當地警察局
已落戶人員戶口未遷入事業單位的,需先到各區公安分局辦理“準遷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