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規定,沒有問題,不需要體檢乙肝。
在2010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確取消了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誌物的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苷酸檢測等。,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患者轉氨酶正常,則不做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以進壹步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