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入境人員實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對來韶和從我國疫情高風險城鎮返回韶的人員、疫情已在社區擴散的區域或當地政府已宣布實施全球封閉管理的區域,以及與陽性病例在同壹時空出現的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7天居家健康觀察。
對於來自中國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的其他人員,以及需要離開有核酸檢測報告的地區和全球核酸檢測地區以及有疫情相關風險的交通樞紐的人員,需要提供2天內有效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沒有證明的,引導到綜合服務點等指定場所接受核酸檢測。如果結果為陰性,則應實施14天的日常健康監測措施。在日常健康監測期間,分別在第3天和第14天進行核酸檢測,如果結果為陰性,則終止日常健康監測。
在過去的14天裏,來自中國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的其他人員在3天內核實新冠肺炎的核酸檢測為陰性,如果他們不能提供,他們將前往綜合服務點進行核酸檢測,第四天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