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目,包括民法、刑法、企業法、稅法、國際金融法、航運等。,教授特定的學科,如企業法。課程包括: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競爭法、保險法、證券法、金融法等。
法學碩士(簡稱JM)是專業碩士學位之壹。自1996起,我國試點LLM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置。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
法學碩士不同於法學碩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面向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後者是壹個層次的法學學位系列。其實LLM和LLM的最終出路沒有太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