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職待遇
1.服務期間由省“三支壹扶”辦每月發放生活補貼1400元(含交通補貼,下同),統壹辦理社會保險,每年享受2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壹扶”計劃可參照省標準執行。
2、對被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鄉(鎮)參加“三支壹扶”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償還。高校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與“三支壹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具體措施。
以當地具體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