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校發[2017]156號,以下簡稱《學籍管理規定》)第二十壹條、第三十四條的有關規定,組織2023屆博士、碩士研究生延期畢業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在最長學習期限內符合延期畢業條件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班擬申請延期畢業申請延期畢業的研究生,可選擇延期畢業四個月或壹年;博士生申請延期畢業的,可以選擇延期畢業四個月、半年或者壹年,延期畢業從2023年6月開始計算。其中,有歷史欠費未還清的研究生,不予延期,報校長辦公室退費。如不按時申請延期畢業,學校將按照《學籍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畢業或退學處理。已達到最長學習年限的博士、碩士研究生,不得申請延期畢業。學校會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對這些學生的畢業資格進行審核。符合《學籍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的,準予畢業;符合第三十五條第五款的,允許畢業;符合第三十條者,予以退學處理。其中,經財務部門核實有歷史欠費且未足額繳納的,不予畢業或完成課程,並報校長辦公室予以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