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壹下背景。以前我們學習無形資產的時候,原則是開發無形資產的所有費用都是費用化的,計入當期損益;只有註冊成功後的費用才必須計入無形資產賬戶吧?妳想想,如果準則都這樣寫了,還有多少企業老總還想發展無形資產?我花了那麽多錢和人力做了壹個無形資產,結果妳把很多放在費用裏面,費用壹上來利潤就下來了。這不是老板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嗎?當他在兩三年內建立了壹項無形資產,就該下臺了。
因此,現行準則規定,開發無形資產的支出應先歸集到“研發支出”中,明細為研發支出-費用性支出-資本化支出;讓符合條件的資本化計入無形資產。不合格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研發支出就像無形資產的橋梁,允許符合條件的進入。所以是資產類科目。
個人理解,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