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方可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壹)具有高等院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完成壹年試用期。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具有高等院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取得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五年。
臨床醫師資格考試的內容
臨床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
基礎綜合類課程: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預防醫學、衛生法規;
專業全面實用綜合課程: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系統、女性生殖系統、血液系統、內分泌系統、精神神經系統、運動系統、兒科、傳染病、性病、其他相關(內科、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