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養目標:本專業旨在培養具有紮實系統的專業知識和理論基礎,敏銳的專業思維能力和較高的專業實踐能力,良好的人文素養和司法倫理素養,具有相當競爭力的高素質專門人才。
2.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普通民法、物權法、債權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婚姻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稅法、國際海商法。中國法制史、臺灣省法概論、香港法概論、司法文獻學、律師制度與實務、海商法、保險法、稅法、金融法、環境法等。
3.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畢業生適合在立法、司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涉外經貿企業、律師事務所等從事立法、司法、行政管理、訴訟與非訴訟代理、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等法律實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