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師生關系異化為雇傭關系,是對教育本質的違背,是對學生合法權利的侵犯。
2.冒充“老板”的老師,往往把學生當成工具,放松了培養學生成為獨立專業人士的責任。
3.如果學生認為老師是“老板”,很容易讓他們把自己的訓練和工作當成給老師打工,從而缺乏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