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分數和自己的考核分數差距很大,然後寫下壹些可能的試卷評判錯誤。比如壹道數學題的答題卡有點潦草,老師沒看清楚;理科綜合有幾道題老師沒看懂。試卷多了幾頁,老師沒看到;作文老師沒看懂等等。
根據國家規定,考生對其考試成績有異議並要求復查的,應在考試合格標準公布之日起壹個月內辦理核實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回顧壹般流程
1.下載xxx考試初試成績復查申請表,壹般需要填寫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科目代碼及待查姓名、已知成績、聯系電話等。
2.填寫申請表,簽字後提交。壹般在網上提交申請,提交到招生辦,將申請表傳真到學校指定的辦公室,或者將申請表簽字掃描後發郵件到指定的郵箱。
3.研究招生辦老師審核申請表,證書合格,信息登記審核。
4.檢查待復檢的試卷,主要是檢查是否有漏評、加分錯誤或評分錯誤,不會對試卷重新評分。
5.登記復查結果並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