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研究生培養的學科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學科,特別是國家重點學科、具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學科或進入我校“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的學科。
2.
接收研究生的導師應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有穩定的學科研究領域,承擔重要科研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條件和充足的科研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