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閩字第171號
冶金工業部勞資司:
妳部冶金地質戰鬥指揮部探礦技術研究所勞動工資處1979年12月27日給國家勞動總局的函已轉發我局。關於幹部王大和李金陽參加革命工作的年限,按照規定,他們大專畢業後,不能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從研究生班畢業報到之日起計算。
1980年2月8日
這是不計算工齡的政策。
但是現在的政策是用繳費年限代替工齡,就像我說的,所以如果妳能補繳,自然會計算繳費年限。